中国社会报:宜昌市部门合力让未成年人不再流浪

日期:2013-07-09 08:44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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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张思思) 今年, 湖北省宜昌市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到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进一步明确了各县 (市、 区)政府及民政、 城管、 公安、 卫生等部门的职责。对因生活保障、 教育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 造成未成年人流浪问题严重及出现遗弃流浪未成年人、 不落实安置政策的, 严厉追究责任。公安、 城管、 交通等部门在执行公务时若发现流浪未成年人, 及时护送到救助管理站; 民政部门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列为全年 “民政爱民直通车” 实事重点, 加以落实; 市救助站启动了以 “合力保学、 快乐成长” 为主题的 “流浪孩子回校园” 专项行动。各地救助管理机构也通过加大街面巡查、建立社会爱心救助信息员队伍等方式, 对流浪未成年人实施拉网式排查,发现一个、 救助一个, 帮助他们回归家庭, 回归社会。今年上半年, 全市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93人次。【刊载于《中国社会报》2013年7月4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