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当阳市:民主评议让低保更阳光

日期:2013-06-20 14:19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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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郭玲红 李迎华)530日上午,湖北省当阳市半月镇春光村低保评审听证会在村委会议室举行, 镇政府干部、 镇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村干部、 村民代表、 党员代表及低保对象和新申请低保对象共100余人参加了低保评审听证会。

听证会上, 评议小组听取了18户新申请低保家庭和原享受低保的50户家庭代表的现场陈述, 之后现场投票表决并公布结果, 最终 55户通过评议评审。名单随即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示,并设置了举报箱、 监督电话, 接受群众监督。整个评议评审程序规范、阳光透明。

当阳市把评议评审、 动态管理作为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重要内容,从规 范 评 议 程 序 、完 善 评 议 机 制 入手, 成功探索出城乡低保评审听证机制, 让低保这一惠民政策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三方参会”, 评议主体更广泛

参会人员的代表性、 广泛性是确保低保评议公平、 公正的关键, 为此当阳市采取的是 “三方参会” 模式。

乡镇(街道)低保评审小组主动参会。人员包括乡镇 (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 镇 “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纪检室、 派出所等部门的负责人。

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依规参会。包括村 (居)党组织和村 (居)委会成员、熟悉情况的党员代表、 村 (居)民代表等, 村 (社区)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不少于9人。其中,村 (居)民代表人数不少于评议小组人员的2/3。民主评议会议2/3以上小组成员参加方为有效。

已享受低保对象和新申请对象全员参会。包括目前已经享受低保救助的对象和经村(居) 委会入户调查、 信息核对、邻里访问等初审核实后确定的人员。

此外, 市民政局也不定期地派人参加各地村 (居)委会评审听证会,对民主评议进行业务指导和全程监督。

“三步运转”, 评议程序更规范

评审听证会由乡镇 (街道)组织, 分三步进行。

当面提。听证会上, 首先由乡镇 (街道)工作人员宣讲低保资格条件、 补差发放、 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 宣布评议规则和会议纪律; 接着由原享受低保的对象和新申报对象现场陈述户籍状况、 家庭成员信息、 申报理由、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情况, 出具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然后由评议代表对申请人员的陈述当场质询, 申请人员如实回答提问。

票决制。资料审核组成员公布资料审核情况,乡镇 (街道)、 村 (社区)组成的联合评议小组现场评议, 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性、 完整性进行评议, 现场投票表决, 当场唱票,得票获得2/3以上的视为通过评审。

即时批。评审小组当场公布评审结果,所有参加评议人员签字确认评议结果, 并出示公示名单。未通过评审的对象可以当场提问, 工作人员予以解答。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正式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从而避免了暗箱操作,从源头上杜绝 “关系保”、“人情保” 等现象的发生。

编后: 在城乡低保评审过程中,因为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 暗箱操作等,经常会导致一些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当阳市探索的“阳光低保” 评审听证机制, 从制度源头上解决了这一问题, 把知情权、 评议权交给群众, 将监督权、 管理权还给社会,让低保申请、 初审、 审核、 审批的每一环节都不脱离群众的视线, 整个民主评议过程公开透明。这样的评审方式及产生的评审结果不仅群众乐于接受, 也提高了低保的公信力。刊载于《中国社会报》2013620日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