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政:当阳市五举措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安家工程”
(林近东 徐芙蓉 李迎华)近年来,湖北省当阳市根据民政部、省厅统一部署,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确保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完成,让散葬各地的烈士安上“新家”。
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当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市政府成立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民政、财政、国土、规划、建设、宣传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形成政府主管、民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健全机制,部门协作,形成步调一致的整体合力。建立健全部门配合的协作机制,市民政局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与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相结合,研究制订了零散纪念设施集中抢救保护工程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对全市零散纪念设施集中抢救保护工作作出细致安排。市民政局领导多次莅临工地现场指导;发改局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项目发文立项;财政部门根据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总体规划和投入需求,将补助资金和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国土、建设、规划部门落实建设土地、规划选址,加强建设质量监督,全面推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
认真调查,完善资料,夯实抢救保护的工作基础。一是沟通协商。发动各镇(办事处)和村组干部,分组分片,与烈士亲属逐一见面、沟通,加强协调、磋商,充分尊重烈士后代意愿,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二是签订协议。以人为本,尊重历史,尊重当地风俗、尊重烈属的合理要求,和烈士亲属签定搬迁协议。三是完善资料。对每位烈士的姓名、出生日期、参军时间、战斗情况、牺牲时间和地点等情况,对照烈士英名录等档案资料逐一核对,并对有关缺项进行补充和完善,登记造册。建立完善信息、图片档案,确保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因地制宜,加大投入,完善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一是投入320万元完成了纪念碑、纪念馆等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二是在零散烈士墓的建设管理上,投入资金54万元,由镇处民政办公室就地维修并进行保护,主要是清场、立碑、重修墓穴,整修完毕后由所在村组进行保护。三是其他纪念设施由民政局和所在镇处共同维修。四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审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严格质量,强化督办,打造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一是严格质量。把工程建设质量放在重中之重,确保把抢救保护工程建成民心工程,精品工程,对零散烈士纪念碑、塔和陵园的抢救保护公开招投标,并制定了严格的工程质量要求。二是细化责任。明确各个项目和阶段的工作任务、责任要求、完成时限等,明确部门职责、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强化督查。采取每月定期通报和不定期通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抢救保护工程进展情况全程跟踪,全面推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刊载于《中国民政》2013年第3期实践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