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屈原故里兴起“幸福村落”
王爱平 12月12日,地处三峡工程“坝上库首”的湖北省秭归县水田坝乡王家桥村第十四村落迎来欢庆时刻,当地一条1.2公里的柑橘园田间公路顺利修通。值得一提的是,当地群众没有向国家要一分钱的补偿,也没有村干部参与协调,而全部由群众自行协商调田、筹资投工修通。是什么原因促使了群众自行修路的动力呢?
小村落聚起大决心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难题:农村社区规模过大,村民自治功能难发挥;社区服务半径过大,社会管理服务难到位等。为切实解决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新难题,发展村落经济,化解村落矛盾,秭归县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开展“幸福村落”创建的战略构想,进一步缩小村民自治单元,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服务探索出一条新路。
村落与农村社区和村民小组不同,是指山区村民依山势地形居住,有着相同的地缘文化、农耕文化、习俗文化和亲情文化的最基本自然单元。它比农村社区更小、更具有凝聚力、更方便基础建设和社会管理,弥补了农村社区建设的不足。村落里的群众在利益共享上能够达成一致,能够共同受益。
“幸福村落”需要靠村落群众共同去创建,各村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幸福村落”评选标准,年底通过验收,达到了评选标准的村落,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行政村授牌后,才能称之为“幸福村落”。由于农村山区村情不同,“幸福村落”的标准也应不同。
创建“幸福村落”,重点是落实了大力发展村落经济、努力改善村落民生、积极建设村落设施、不断繁荣村落文化、及时化解村落矛盾等七项任务,并促使经济得到发展、民生得到改善、困难得到帮扶、权益得到保障等。
群众自治共走致富路
除成立机构、制定制度、促进人员履职履责外,该县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有利发展,群众自愿、便于组织,尊重习惯、规模适度”的原则,将13个试点村的95个农村社区界定为155个自然村落,每个村落约为30-80户的规模。
各试点村以“村落”为单位,把村里的“能人”充分利用起来,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为“幸福村落”的创建奠定了较好的群众基础。该县在村落设立“一长八员”,即一名村落理事长和担任八项职责的村落事务员(经济员、宣传员、帮扶员、调解员、维权员、管护员、环保员、张罗员)。各试点村民主推选出了村落“一长八员”共700余人,将有能力并热心为社会奉献力量的农村优秀人才全部推选进了“幸福村落”创建队伍。
“幸福村落”创建,使各村具有了地域相近、产业趋同的优势,选出的理事长更熟悉本地环境,尽心尽力地带领大家因地制宜地发展致富产业,将各种市场信息方便快捷地传达到农民手中。同时,各村落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也扩大了农村政策的宣传面,强化了村民民主自治的意识,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在社会稳定方面做到了“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村落”,将村“两委”干部从繁重的村级事务中解脱出来,将时间和精力更多地投入到村级的长远规划和发展等重大事项之中。 【刊载于中国社会报2012年12月19日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