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宜昌社会救助城乡一体 惠民“蛋糕”人人共享
本报讯(通讯员 黄燕)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民政局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积极探索,着力在社会救助领域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了城乡困难群众享受待遇均等、病患同医、急难同助的工作目标。
n 推行城乡低保一体化,实现规划集镇范围内城乡困难群众待遇均等
宜昌市于1997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城市低保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为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2007年7月,该市将农村特困救助向农村低保制度过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30元。城乡低保制度的实施,不仅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而且为保障社会公平、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规划范围内失去生产资料的农业人口逐年增加,这一群体中的困难群众仍然享受农村低保标准,导致其基本生活难以为继。为此,宜昌市打破户口限制,以地域界定城市低保,建立城乡低保一体化新格局。2009年8月,在伍家岗区启动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工作,并于2010年在宜昌主城区全面推开。将城市低保制度覆盖区域界定为“城镇范围”,包括规划集镇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农民承包土地、农民房舍大部分被依法征用的城郊农村以及城市街道所辖范围。
在试点工作中,界定低保意义上的城镇人口必须同时具备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在城镇范围内拥有合法固定的住所;二是在城镇登记的常住居民户口,没有或拥有很少农业生产资料的对象。同时,还将其中“
n 推行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实现困难群众病患同医
一是健全城乡医疗救助机制。宜昌市于2005年全面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分城市和农村,只要符合救助条件,均可享受救助。经过几年的发展,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均取消了救助起付线和病种限制,提高了救助封顶线。并且建立了资助所有对象参合参保、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大病关爱救助、临时救助相结合的“五位一体”救助机制,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和救助的有效衔接。二是实施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便民工程。为充分发挥医疗救助便民救急的作用,2010年,该市利用城乡低保对象信息管理系统,邀请省技术专家在各地开展“网上审批、即时结算”技术培训,采取定点医院与县级民政部门有效衔接,开通网上申请与审批。同时,在定点医院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三办合一”服务窗口,困难群众住院时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救助资金,出院时,在“三办合一”服务窗口可一次性办理好所有救助手续,患者只需支付救助后的自费部分即可。医疗机构垫付资金由财政部门定期与之结算。2011年,即时结算便民工程覆盖至所有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救助即时结算的实施,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救助服务,变事后救助为事前或事中救助,大大提高了医疗救助的时效性,着实减轻了重大病患者无钱看病的压力。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实施医疗救助29.8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5000余万元。
n 推行城乡临时救助一体化,实现困难群众急难同助
为缓解城乡困难家庭的临时性生活困难,宜昌市在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的基础上,于2009年在全市全面建立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对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标准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不分城市和农村,只要符合临时救助条件,均可以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从2009年开始,连续4年将因子女上大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低保家庭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并作为“民政爱民直通车”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4年来,全市共筹集1310万元,资助7402名贫困学子顺利入学。与此同时,全市大胆创新,将临时救助与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热点工作结合起来,2011年在主城区创造性地开展了“文明生活万户行”活动,通过生活日用品救助、文明知识宣传、搭建困难群众信息服务平台等形式,全方位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文明生活万户行”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还实现了助人自助的目标。(刊载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