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宜昌市夷陵区规范社会救助工作

日期:2012-09-19 15:32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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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黄燕 张军)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切实打造阳光救助,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民政局四措并举,着力推进公开、公示体系建设,实现公开、公示全覆盖。

  一是公示栏公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救助公示栏由区民政局按统一标准统一制作,各地进行日常管理,保证完好无损。城乡低保公示内容包括评议小组名单、保障对象信息、投诉电话等内容,保障对象信息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保障人口、保障类别、保障金额、批准时间等,其中家庭住址细化到门牌号码。公示时间严格按统一要求进行。二是网上公示。区社会救助局负责按月将城市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对象花名册,按季度将农村低保对象发放花名册报送到区民政局办公室、分别在夷陵区民政局网站和三峡夷陵网上向社会长期公示。区社会救助局负责对公示信息进行更新。三是广播公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民政办负责每月在网上下载本辖区内享受社会救助对象花名册并发放到辖区内所有村,有条件的村(社区)可自行在网上下载。各村(社区)每个月的第一周在本村(社区)广播中,每天固定时间对本辖区内享受社会救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监督举报电话向全体村(居)民进行公示。广播稿作为各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档案资料留存备查。四是传单公示。各村(社区)负责将每月本村(社区)享受社会救助对象花名册、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及监督举报电话复印,以传单形式发放给全村(社区)所有中心户,中心户每月以屋场会或者门前张贴公示的形式,向周边居民公示以上内容。中心户领取公示传单时,必须在村(社区)签字登记,登记记录作为各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档案留存备查。【2012年9月18日刊载于《中国社会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