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湖北宜昌全力打造阳光低保
日期:2012-09-18 15:56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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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黄燕)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严格按照“程序、制约、阳光”原则,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力度。
宜昌市社区(村)民主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楼栋居民小组长、社区居民代表等参加,街道(乡镇)参与监督旁听。街道(乡镇)评议过程中,社区(村)代表参加,相互监督,杜绝了源头腐败;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对新申报低保对象实行社区评议后公示、民政部门审核后公示、并将长期享受低保对象的情况在街道(乡镇)、社区(村)两级公示栏内常年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低保对象保障类别实行季度核查、半年核查和年度核查,并对每月新增低保对象以及举报案件及时调查,确保低保对象核定准确。低保资金专户存储、封闭运行,全部实行县级直达低保对象个人账户。【2012年9月17日刊载于《中国社会报》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