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宜昌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同城同待遇

日期:2012-08-07 16:15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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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罗璇)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宜昌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人事管理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结合宜昌市社区工作实际,实现了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四个统一规范,即统一规范选拔培养、统一规范合同管理、统一规范工资待遇、统一规范考核评议。

  《意见》出台后,宜昌市城区将结束“同城同岗不同酬”的局面,有力地促进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意见》明确,由街道办事处与社区专职工作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档案管理,方便考核。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年工资水平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并随经济发展适当增长。在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方面,明确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保险。【2012年8月6日刊载于《中国社会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