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宜昌市夷陵区启动民政社会工作人才评估机制

日期:2012-07-27 17:48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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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袁昌柱  周慧玲)民政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作,是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民政局今后2—3年实施的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的重要内容,为提高人才培养的有效性和目标性,近日,夷陵区民政局正式启动民政社会工作人才评估机制。

  根据夷陵区民政局党组印发的《夷陵区民政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精神,从2012年4月开始,用2—3年时间,建设一支业务复合、能力综合、德才兼备、勤绩双优、身心健康的民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制定了民政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计划和《民政业务水平及个人能力素质评估实施方案》。

  据了解,民政业务水平、个人能力素质评估工作,以2011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为基点开展等级评估。各科室及职工本人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年终进行年度民政业务水平和个人能力素质的再评估。评估等级分为A、B 、C 、D四个等级,其中“A”级评估得分为100分;“B”级评估得分为90分;“C”级评估得分为80分;“D”级评估得分为70分。民政业务水平和个人能力素质评估程序为:先由评估对象自评,再由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评估,然后由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对各评估对象进行测评,分类计算平均分值。

  夷陵区民政社会工作人才评估机制在民政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采取背靠背评估方式进行民主测评,设立固定提交点,固定提交专箱,专人管理票箱钥匙,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提交评估材料,确定专人统计汇总评估结果。

  根据民政业务水平和个人能力素质评估结果,合理设置今后民政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内容,有针对性地开设培训课题,同时,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评议的主要参考依据,凡被评为“C”级以下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科室。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干部人事管理、民政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治庸问责”活动的重要依据。【刊载于中国社会报2012年7月24日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