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宜昌市贫困精神病患者生活在“春天里”
近年来,宜昌市加大对贫困重度精神病患者救助力度,为他们生活中的“拥堵”打开“绿灯”,争取让他们贫有所助、病有所医,劳有所获,活有所乐,生活在幸福的“春天里”。
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应保尽保。宜昌市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贫困精神病患者,优先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对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贫困精神病患者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对贫困重度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集中救治。近年来,宜昌市将免费救治贫困重度精神病患者列入“民政爱民直通车”十件为民实事之一,逐年加大救助力度。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患重度精神病需要多次住院治疗的,实行二次救助,救助封顶线达到1.2万元,并将城市低收入家庭中重度精神病患者纳入免费救助范围。同时,对那些长期需要药物治疗的贫困精神病对象,根据病情轻重程度,每年发放300—1000元不等的定额门诊救助卡,救助对象凭卡到定点医院刷卡购药。此外,强化资助参保或参合力度。宜昌市民政部门资助贫困家庭救助对象全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全额补贴。近几年来,宜昌市先后免费救助重度贫困精神病患者5000多人,为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宜昌市对享受低保待遇后,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精神病患者家庭,实施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每年春秋两季,民政部门会主动为精神病患者家庭送去牙膏、牙刷、肥皂、毛巾、洗衣粉等生活日用品;每逢春节、元旦,民政部门会为其增发一个月低保金作为“两节”慰问金,还会为特困人员送去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
贫困精神病患者给予精神慰藉。为促使精神病患者回归社会,参与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让精神病患者真正感受到作为人的尊严,宜昌市民政部门为精神病患者分别建档立案,并依托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同时,对已处于康复期的精神病人,积极提供就业机会,鼓励精神病患者家庭自主创业;还以社区或村为单位,组织精神病患者及患者家属开展健康有益的健身、娱乐活动,真正让他们参与到社会生活中来,切实提升其幸福指数。(蔡冬梅 )【刊载于 《中国社会报》2月7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