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近万村民享受城市低保
日期:2011-10-21 11:07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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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妮、通讯员蔡冬梅)记者昨日从市社会救助局获悉,宜昌城区打破以户籍界定救助标准的二元结构模式,将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真正并轨,统筹推进,让城乡困难群众均享受到社会救助“蛋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规划范围内失去生产资料的农业人口逐年增加,这些困难群众居住在城乡接合部却享受着农村低保标准,基本生活相当困难。宜昌城区针对这一现状,率先打破城乡户籍制度界限,按照常住地界定城市低保对象,建立了城乡低保一体化新格局。目前,宜昌城区规划集镇范围内的近万名农村村民均被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实现同城同待遇。
据统计,宜昌城区的3811户5812名农村低保对象均与城市低保对象一样,享有同等医疗救助待遇。医疗救助报销比例达到50%,年救助封顶线6000元,特殊困难群众可达到12000元;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便民服务工程”在城区先行试点后,在短短的一年内,已覆盖至农村所有乡镇定点医院,城乡困难群众均可享受到“一站式”结算带来的便利。
城乡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紧急性困难,均可申请到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救助;城乡低保家庭子女考上大学无力支付学费的,均可一次性获得2000元救助。【刊载于2011年10月21日《三峡日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