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用爱为孤儿撑起一片蓝天

日期:2011-09-29 14:18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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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宜昌市在认真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孤儿结对帮扶关爱活动,探索多种模式关爱孤儿生活成长,用“爱”为孤儿撑起一片蓝天,使他们与正常孩子一样健康快乐成长。

落实孤儿政策,务实保障基础

  宜昌市出台了《关于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为每人每月1100元,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其他县市区按照不低于全省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原则,确定当地的具体标准。宜昌市共投入近1000万元,从2010年1月起,对全市401名社会散居孤儿、419名福利机构养育孤儿,足额和社会化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对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或父母双方均在服刑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没有履行法定收养手续的代养孤儿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对福利院集中供养的孤儿由福利机构保障生活、就医、就学等;对社会散居的孤儿,都明确了监护人,确保其正常生活和正当权益受到保护。

推广结对帮扶,丰富关爱内涵

  早在2010年5月,宜昌市远安县民政局就联合县机关工委、妇联开展了“孤儿快乐成长”结对帮扶活动,由一个政府部门结对帮扶一名孤儿,确定一名“爱心妈妈”从生活、学习、精神慰藉等方面关爱孤儿,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各帮扶单位还对孤儿的就学、就医、就业等提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直到孤儿学业结束、独立生活。远安县这一关爱孤儿做法,不仅解决了孤儿家庭的经济困难,更从日常思想教育给予关爱,使他们积极融入社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随后,宜昌市还召开了孤儿关爱工作现场交流会议,号召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思考创新关爱措施,不断丰富孤儿关爱工作内涵。

创新关爱方式,完善救助体系

  宜昌市各级民政部门都将关爱孤儿作为孤儿保障工作的重点,积极创新关爱方式,完善孤儿保障救助体系。一是关爱与亲情关怀相结合。宜昌市儿童福利院在养育好孤儿生活的同时,积极开展孤儿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注重精神鼓励,培养他们自信、自立、自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妇联、机关工委、民政部门联合发起县直机关孤儿“一对一”结对帮扶,每年六一、春节等重要节日,还为每名孤儿发200-500元慰问金。二是关爱与重视教育救助相结合。宜昌市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孤儿教育保障政策,并对考上大学和在读的孤儿大学生,通过福彩公益金给予每人5000元的助学资助。夷陵区、秭归县通过慈善助学,对就读高中的孤儿每人给予1000元补助,对就读大学的给予2000元补助。三是关爱与保障医疗相结合。宜昌市认真实施孤儿手术康复工作,通过“明天计划”、“微笑列车”和“重生行动”等医疗救助项目进行免费手术治疗。夷陵区、远安县将所有的孤儿纳入城镇医保、新农合保障范围,对超出的医疗费用,通过大病医疗救助,实报实销。宜都市每年为每名孤儿发放了500元定额门诊补助,加大孤儿医疗救助力度。这些关爱措施,使孤儿得到了来自政府、社会的多方面关爱,帮助和引导他们积极融入社会,幸福、快乐地茁壮成长。(宜昌市民政局   张思思)【刊载于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