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三项措施促就业 300名低保对象重新上岗
日期:2011-09-23 09:58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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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婧、通讯员王春丽)9月2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市城区共组织5212名低保对象参加技能培训,安排低保对象专场招聘会20余次,让300多名低保对象因上岗再就业自愿申请退出低保。
为帮扶困难群众,市民政局采取“限”、“帮”、“奖”三项措施促进困难群众就业。对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家庭实行限期保障,根据劳动能力状况,批准申请人一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该保障期限最短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通过“文明生活万户行”活动,市民政局联合劳动、卫生、工商、税务等单位,对有就业意愿的低保对象,采取免费上岗培训、开辟公益性救助岗位、安排专场招聘会、减半收取体检费、免收营业执照工本费及管理费、减免有关税费等一系列措施给予优惠扶持。
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仍可继续享受1至3个月低保补助,家庭中有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的,可再保障一定期限。自主创业后家庭人均收入未超过低保标准150%的,可延长保障一年。【刊载于2011年9月23日三峡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