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宜都市提高农村福利院财政补贴标准

日期:2011-08-08 17:05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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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宜都市调整提高农村福利院购买服务补助标准,市财政按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含省财政补助10元),乡财政按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月10元给予补贴。该市要求各乡镇农村福利院购买服务补贴金费调整提高后,要认真落实服务人员与院民人数不低于1:15的比例控制要求,配齐配足服务人员,严格执行服务金费考核兑现规定。要加强对福利院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农村福利院的供养工作水平。(刘平)【刊载于8月3日中国社会报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