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未成年“职业乞丐”昨获救助

日期:2011-07-19 08:04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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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肖敏、通讯员张正新)一群贵州未成年人,年龄最小的11岁、最大的16岁,在几名同村村民的组织下,7月11日乘坐火车来到宜昌,在城区租住房间,从事“职业乞讨”。7月18日,市救助管理站及公安机关一起,成功对其中7名未成年人进行了保护性救助。

   7月17日,城区鼓楼街派出所民警将一名流浪乞讨未成年女孩带到救助站。约10分钟后,一名中年妇女来到救助站声称寻找女儿。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这名“母亲”十分面熟,很像近年来经常光顾救助站的一名职业乞讨妇女。

   工作人员与民警护送来的未成年女孩谈心时发现,该女孩不愿意跟随前来寻找她的“母亲”离开。女孩自称姓杨,来自贵州省凯里市三棵树镇板新村,今年11岁,正在读小学四年级。7月11日,她跟随同村其他8名小孩一起,由村里3名大人带领,准备趁暑假期间来宜昌乞讨,目前,与她一起来的同伴们租住在宜昌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小旅社里。

   工作人员调出档案查询发现,前来寻找女儿的“母亲”正是今年5月17日来过该站的职业乞讨妇女王某,而在去年她也到过该站,每次都是来接一名未成年乞讨人员。

     7月18日,该站工作人员根据女孩所述,出动3台救助车、10多名工作人员前往旅社寻找其他未成年人,并拨打了110,在云集派出所两名民警的协助下,将住在该旅社两个房间内的其他6名未成年人及一名大人带到救助站。其中一名未成年人携带的身份证显示,他也是贵州省凯里市三棵树镇板新村人,其他孩子都称与他来自同一个村。

   民警和救助工作人员们在他们租住的房间里发现,有4台用于街头卖唱乞讨的音响设备。每个小孩的书包里都放有一张用来铺在地上进行乞讨的“广告布”,上面写着“好心的叔叔阿姨,我是某某学校的学生,因家庭困难,上不起学……请求帮助。”等文字。每个小孩子都有一个用来乞讨装钱的纸盒,身上也都有几十元的零钱,孩子们告诉工作人员,这些钱都是讨来的。

  这些未成年人告诉记者,他们每年暑假都会跟随父母或者同村的大人,和很多小孩子一起,外出乞讨,曾去过荆门、十堰、襄阳等地,与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两名未成年人跟随一名大人已前往荆门乞讨。

  目前,这7名未成年人及2名成年人已在市救助站得到妥善安排,待核实情况后,于近期护送返乡。【刊载于2011年7月19日三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