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宜昌市夷陵区重点优抚对象获定额门诊医疗补助

日期:2011-06-23 14:43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1阅读量:

  本报讯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依据《夷陵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宜昌市夷陵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操作程序》等相关规定,近日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额门诊医疗补助费。发放对象及补助标准为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抚恤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军人遗属、享受生活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共1139名。按照每人每年200元—500元的不同标准,目前该区已发放定额门诊医疗补助31.87万元。(夷陵区民政局 张晓鸣)【刊载于中国社会报2011年6月21日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