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社会救助将与物价挂钩
日期:2011-06-13 09:38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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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社会救助标准同物价“水涨船高”,近日,省物价局、省民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湖北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当地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4%时,要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据了解,该补贴按月计算,与现行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五保供养金、失业保险金和优抚人员抚恤补助金同渠道、同步发放。人均月补贴额=本地同期人均低保标准(或五保供养标准或失业保险金标准)×本地生活费用价格(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刊载于2011年6月11日三峡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