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市民政部门助特困老人老有所养

日期:2010-11-16 08:31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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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你们经常来家里照顾我,让我这个无儿无女的孤老婆婆晚年生活得幸福。”11月13日,当我市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到西陵区学院街社区89岁的姜朝珍家中,为她提供居家服务时,老人对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姜朝珍属于我市分散居住的“三无”老人,早年丧子,20多年来一直独居,每个月靠低保金生活,身边没有人照料,日子十分清苦。今年年初,姜朝珍老人成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如今,居家养老服务员隔几天就免费上门帮她打扫卫生、整理衣物,让她可以安心在家养老,安享晚年。
        我市城区有不少像姜朝珍这样的以及一些低收入特困老人、空巢老人,由于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不愿住进养老院。为了让这些老人在家就能享受到社区养老服务,2008年初,市民政局率先在伍家岗区开展了养老服务社会化试点。经过两年的探索和实践,今年1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实施意见》,以保障城市“三无”老人和低收入老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为重点,推行“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并制定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分散居住特困老年人实施分类补贴的措施。其中,对60周岁以上且分散居住的“三无”老人,每人每月提供150元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对60周岁以上且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低保独居老人,以及70周岁以上且无子女的低保独居老人,每人每月提供100元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1.5倍且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60周岁以上贫困老人,每人每月提供50元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
        民政部门推出的居家养老补贴措施,让独居特困老人得到了温馨的生活照顾,解除了他们的晚年忧愁。据悉,今年,市政府将120万元养老服务补助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市级福彩公益金也安排了237万元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目前我市城区(不含夷陵区)已有3142名符合补贴条件的老人享受到这一政策。(本报记者 孙晓陵 本报通讯员 张思思)【刊载于三峡日报2010年11月16日二版民政为民金秋行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