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远安县农村孤儿有‘妈’有‘家’还有爱

日期:2010-10-29 16:11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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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湖北省远安县农村目前有孤儿27名。政府提供的养育标准是初中以下的孩子每月350元、高中每月450元、大学每月550元的生活费,逢年过节,该县民政局还通过临时救助渠道解决孩子的穿衣等费用。远安县民政人在完成工作职责的同时,积极为这些孩子找“妈妈”,让孤儿有一个可以回去的温暖的“家”。

   今年5月,远安县民政局联合机关工委、妇联开展了结对帮扶孤儿活动。一个政府部门结对帮扶一名孤儿,直到孤儿学业结束、独立生活。单位确定一名责任心强、有爱心的人作为“爱心妈妈”,从生活、学习、精神慰藉等方面关爱孤儿,促使其在“家庭”的关爱下,身心健康成长。各单位还要对孤儿的就学、就医、就业等提供帮助,解决孤儿的实际困难。县民政局精心策划这一活动,帮助读大学教育专业的孩子与教育局结对,学林业的孩子与林业局结对……哪个孩子安排在哪个“家”里,完全从有利于孩子的社会实践和今后的就业出发。

   与此同时,为了有效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结对帮扶责任,远安县民政局争取到交此次活动作为县直单位创建“五型机关”活动的内容,这样就从制度上保障了这一活动得以落到实处,使每个孤儿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柳明强 )【刊载于 《中国社会报》2010年10月28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