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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告

日期:2025-07-11 16:00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岳晓林阅读量: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有关要求,现就2025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下同)可申请参加评估:

  1.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满2年,即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3.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申请参评更高等级的。

  已获得2023-2025年度和2024-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但评估等级于2025年满有效期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应主动申请参加评估。

  (二)全市性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未建的;

  2.未连续参加2023、2024年度检查或年报的;

  3.2023、2024年度检查结论有一次不合格的;

  4.2023、2024年度检查结论均为基本合格的;

  5.2023、2024年度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6.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7.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参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者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评估等级。

  二、评估内容

  自2025年起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实行百分制。按照组织类型实施分类评估,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评估共分为6个类别,其中社会团体分为行业类、学术类、联合类、职业类等4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1类,基金会1类。

  三、评估等级和时效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5A级社会组织得分应在96分(含)以上,4A级社会组织须达到86分-95(含),3A级社会组织须达到76分-85分(含),2A级社会组织须达到66分-75分(含),1A级社会组织须达到60分-65分(含)。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5年。

  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四、评估程序

  (一)评估申报。请自愿参评的社会组织将自评报告参考(附件1)和评估申报书(附件2)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8月8日前将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91641739@qq.com。

  (二)资格审查。市民政局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参评社会组织。

  (三)现场评估。由市民政局组建评估专家组,在评估委员会办公室监督下进行实地评估,提出初评意见。

  (四)等级评定。召开评估委员会会议,对评估专家组提出的初评意见进行终评,审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公告。

  (五)颁证授牌。公示无异议后,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由市民政局颁发证书和牌匾。

  五、相关要求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也是落实“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的关键工作。请各参评社会组织高度重视,按要求及时报名,对照评估指标准备2023、2024年度真实完整的材料(评估标准指标详见附件3至附件8),并配合做好实地评估工作。评估过程将严格执行“严、准、细、廉、谦”纪律要求,确保客观公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婷婷,0717-6240986。

  附件:1.自评报告格式参考

             2.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2025年)

             3.全市性基金会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

             4.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

             5.全市性行业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

             6.全市性联合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

             7.全市性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

             8.全市性职业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

  宜昌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