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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公益微光 建典范城市” 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实施方案

日期:2024-07-17 10:16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何英阅读量:

  为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聚焦群众关切的困难问题提供精准化、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特举办本次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公益微光 建典范城市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宜昌市民政局、共青团宜昌市委、宜昌市妇联、宜昌市残联

  三、活动规则

  (一)申报主体和数量

  在宜昌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同一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数量不能超过2个。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2.有满足项目组织实施要求的专(兼)职人员和专业团队,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3.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且申报社会组织的银行账户可正常收付款。

  4.近两年年度检查(报告)均为合格等次;成立不足两年的,2023年度检查(报告)为合格等次。

  5.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记录。

  6.申报项目符合社会组织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有实施基础的项目。

  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报:

  1.近两年存在未参与年度检查(报告)情形的或近两年年度检查(报告)有不合格等次结论;

  2.已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3.申报项目内容不在业务范围内的;

  4.法人登记证书已逾期的;

  5.已获得各级财政或基金会资金支持的类似项目;

  6.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宜承担公益项目的其他情形。

  (三)项目范围

  1.为老服务类。主要包括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帮扶关爱等服务;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家庭照护者培训、家庭关爱促进、社会支持帮扶等服务;开展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和文化活动等;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公益活动等。

  2.关爱未成年类。主要包括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群体及其家庭提供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生活保障、监护评估、心理健康服务、家庭教育指导、精神文化服务、行为纠正纠偏等。

  3.社会救助类。主要包括为低收入人口、残疾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扶持、社区照顾、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等,为生活困难家庭提供走出困境的个案服务。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服务等。

  4.地名文化类。主要包括地名文化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地名文化建设等服务,开展地名相关行业人才培训和能力建设等相关工作。

  5.社会事务类。主要包括婚俗改革,提升婚姻质量、促进家庭和谐的咨询服务、个案干预等服务活动;殡葬改革以及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等。

  6.社会组织发展类。主要包括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品牌打造、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改革创新、引导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等。

  7.其他公益类。临终关怀服务、慈善公益事业发展以及其他相关的民生保障服务等。

  (四)项目要求

  1.项目需求迫切。项目回应的需求具有普遍性,且现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尚未有效覆盖,亟需公益服务项目介入。项目前期开展需求调研,调研方式科学合理,结论清晰明确。

  2.项目内容具体。项目服务对象明确,项目目标有效回应服务对象需求,项目服务内容聚焦项目目标,具体可量化,实施进度安排合理。

  3.项目预算合理。项目经费预算详细,经费使用安排与项目服务内容、进度安排匹配,资金投入能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

  4.项目具有公益性。项目公益特色鲜明,能有效弥补现有公共服务的缺位或不足,提升公益服务水平。

  5.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设计理念、工作方法等具有引领、示范作用,能充分体现“助人自助”等理念,有效调动社会资源达成项目目标。

  6.项目具有可持续性。项目注重增强服务对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形成较为规范的模式,在本地持续运营或在类似的地区推广和复制。

  (五)扶持标准

  1.本届公益创投大赛获选项目的资助资金由宜昌市民政局支持。获选项目拨款资金根据项目周期按照7:3的比例分二次拨付。

  2.评选出33个优秀公益服务项目,设一等奖6个,每个项目扶持资金6万元;二等奖10个,每个项目扶持资金5万元;三等奖17个,每个项目扶持资金4万元。

  四、活动安排

  (一)发布通知(7月中旬):由主办单位共同发布大赛方案,宣传发动辖区内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创投大赛。

  (二)组织申报(8月9日截止):辖区内登记的各社会组织根据情况自愿申报,经各县(市、区)民政局审核后上报市民政局,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直接报送到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徐凌岚,电话:13618684505(钉钉同号),电子邮箱:717627637@qq.com。

  (三)项目评审(8月中旬前):主办单位组建评审组,对各地各单位推选报送的项目进行初评,筛选确定决赛项目名单。

  (四)项目决赛(8月底前):决赛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所有参赛项目由申报单位通过PPT进行路演,并安排1人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不得安排助演人员,由评审组现场打分,确定获奖项目及等次。

  (五)项目执行(9月至11月):获得资助的项目按照项目申报书内容实施,切实服务于人民群众。宜昌市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等进行督导,及时开展评估,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对策。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应充分认识公益创投活动对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积极作用,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加公益创投大赛。

  (二)注重项目质量。申报项目社会组织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切实深入开展调研,方案设计科学合理,倡导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追求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社会影响力。

  (三)严格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单位应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将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严格遵守项目资金支出范围,以项目申报书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承诺为依据,将项目资金用于申报书所规定的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确保专款专用。

  (四)强化指导监督。市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定期对各地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和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项目执行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服务项目的,不再拨付后续资金,并追缴已拨付但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

  附件: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申报书

                                                  宜昌市民政局                     共青团宜昌市委

                                                  宜昌市妇联                         宜昌市残联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