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2021年度群众意见整改方案
根据市直机关“双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 2021 年度群众意见进行反馈整改的通知》(宜直“双争”办文﹝2022﹞2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认领共性意见4条、个性意见1条,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改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履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打造高效型、服务型机关,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宜昌“强产兴城、能级跨越、争当龙头”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二、整改措施
(一)共性意见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现象依然存在,文山会海问题仍比较突出,要进一步压缩文件总量和会议数量,减少不必要的参会人员。学习先进地区整治形式主义的好办法,下大力气改进作风。
责任领导:董菊
责任科室:办公室、直属机关纪委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是精减文件会议。减少发文数量,不得超过上年发文数量;压减会议次数,控制规模和时间,利用视频会议形式套开会议,确保全市性会议一年1次,单项业务会议不超过2次,局直及机关干部大会一个月不超过1次;党组会原则上一个月1次。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加强对市直民政系统钉钉群、微信群清理,禁止不分时段24小时部署工作。
2.部门科室存在多头索要数据、多头统计和重复报送资料的问题,应精简“查资料、看台账”之类的考核。
责任领导:董菊、龚华明、李万新
责任科室:办公室、各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是各科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实现数据信息共享,防止多头统计、重复报送资料。
二是建立日常考核机制,多以实地查看、调研座谈、群众走访等方式进行,以工作实绩为主。
3.多形式多渠道加大为民办实事力度,通过宣传增进群众对部门的了解。民生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开通咨询电话,满足群众需求。
责任领导:龚华明、李万新
责任科室: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救助科(局)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实行社会救助事项“一网通办”“全省通办”,残疾人两补“跨省通办”。
二是落实日电话抽查、月入户暗访制度,通过入户走访、志愿服务、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畅通救助渠道。
三是通过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市长热线、媒体报刊、入户走访等方式,加大对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等养老服务工作相关政策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关爱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儿童福利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
四是开展“民情大走访”活动,市县乡村四级民政干部联动,全年走访5万户民政服务对象,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五是开展“一键求助”,在民政部门小脑平台上增加“一键求助”模板,市民遇到基本生活困难后向政府、社会发布求助需求时,及时获得政府、社会的响应与帮助。
4.充分发挥机关工会作用,进一步开展文体兴趣活动,强身健体,增强机关活力,促进工作。
责任领导:董菊
责任科室:机关工会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整改措施: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四季游及团建活动,凝聚团队精神,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个性意见
1.引导捐赠行为依法开展,不要出现有违捐赠人意愿的行为,防止强制捐赠。
责任领导:李万新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市慈善总会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湖北省慈善条例》等规定,在法人和自然人慈善捐赠活动中充分尊重其意愿,只倡导不强求。
二是积极开展慈善捐赠项目的排查。
三、整改要求
各责任领导要加强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整改工作的领导,各责任科室要进一步细化整改工作责任,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整改到位。局直属机关党委对群众意见整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局直属机关纪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强监督。11月30日前,各责任科室完成整改工作并报局直属机关党委;12月10日前,市民政局将群众意见整改完成情况上报市“双争”办,并在局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宜昌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