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先后组织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7次,及时研究部署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切实抓好问题整改。9月14日,市民政局收到《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2021年度法治建设督察情况的通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迅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清零。目前,反馈的3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三是着力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支部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专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次;纳入11月份市直民政系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议程,7个党支部分别进行专题学习。组织市直民政系统开展各项学法用法普法宣传教育,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等。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为重点,精选案例材料,组织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积极参加法治部门组织的培训和会议,做好执法证件考证换证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法定职能
一是依法决策把关。严格落实党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带头遵照合法性审查意见,对未经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一律不研究、不决策。2021年,合法性审查共计45件。认真贯彻落实《宜昌市民政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专职律师)的作用,局法律顾问不仅参与解决纠纷、代理诉讼等“消防型”工作,还参与“决策咨询型”服务,充分发挥其作为局党组研究涉法工作参谋助手的作用。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参与率达到100%。
二是规范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系统梳理2016年至今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现行有效文件6个并在民政官网公开。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向司法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2021年共报备规范性文件2个。
三是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权责清单,梳理市级权责清单46项,明晰职责与公权力来源(法律法规授权)。突出社会组织、区划地名等业务领域涉及行政处罚狭义执法的事项。严格规范执法,针对社会组织领域的来访及诉讼重难点问题,联合业务科室细化民政行政处罚项目,对接省厅处室,结合专职律师意见,规范涉法信访事项程序和文书制作,规范涉法信访事项答复与行政执法的衔接。规范广义执法行为,社会组织、区划地名、养老服务等业务均涉及行政检查,且检查频次和数量均比行政处罚多。推行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健全工作制度,公布检查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创新“放管服”改革。在低保申请办理方面,推行社会救助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实现低保申请“零资料申请一周办结”。在社会组织年检方面,简化年检程序手续,网上填报表格内容由原来22项缩减为11项内容,整合减少了50%内容,签定《年检承诺书》,强化网上填报年检资料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在高龄津贴服务方面,通过大数据比对,政策找人,主动发现高龄津贴享受对象,同步将申报信息推送给社区网格员,由网格员上门完善申报信息,高龄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实现高龄津贴“免申即享”服务。在养老机构备案流程方面,安排专人“一对一”服务养老服务企业,备案“最多跑一次”。上门指导养老机构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三)强化学习宣传,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宜昌市民政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18项普法任务,细化了普法目标和普法计划,明确了普法对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受到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如基政科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将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融入基层自治中,提升基层群众法律意识。社会组织管理科组织全市452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宜昌市社会组织党建和政策法规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性社会组织负责人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全市性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运作,推动我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养老科结合养老机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养老服务业法治化建设。
二是深入开展系列学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依托“12·4”国家宪法日、“法促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院(站)务会、业务培训会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市直民政系统共开展各类专题学习活动20余次,参与人数累计超过500人次。组织开展自学活动,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宜昌司法”微信公众号,组织党员干部在平台上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组织开展线上答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市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等法律知识线上答题活动,参与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是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民政法治品牌创建工作,营造了全系统学法、尊法、依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宜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申报的共筑困境儿童“温情家园”项目入选宜昌市2021年度“法治惠民”创新优秀项目。宜昌市救助管理站已申报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市民政局“创新综合监管服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已申报“法治惠民”创新品牌,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创作的法治文化作品推荐参加全市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二、2022年的工作思路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全市民政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细化、实化推进措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二是加强民政立法。加强与市人大部门和市政府法制部门的衔接,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民政领域立法工作,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行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民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养老服务机构等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六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对民政领域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报备。
七是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
八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保存备查。在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时,统一规范文书格式,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地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九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扎实推动“八五”普法的实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民政实际,创新学习宣传方式方法,增强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宜昌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