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班子成员领衔解决民生实事和重难点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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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领办民生实事问题 |
领衔解决重难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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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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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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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城区部分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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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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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偏小不能单独成立社区的小区,群众办事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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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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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集慈善大病救助资金450万元,对城区226名患重特大疾病困难群众予以专项救助,帮助大病患者家庭走出困境,享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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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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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不足1000户达不到成立社区条件的小区,由临近社区进行代管,提供社区服务。
2.梳理社区建设工作情况,在综合考虑服务设施建设现状及规划基础上,对社区布局进行优化,避免社区服务空隙。
3.对跨乡级区划有争议的管理,县级民政局报县级人民政府研究解决,尽量避免形成管理服务“飞地”。
4.对跨县级区划的实体管辖,市民政局汇总报市人民政府研究解决,尽量避免社区组织管理服务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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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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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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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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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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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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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通过开展“宜昌市城区大病关爱救助项目”,共救助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226名,发放救助资金4528215元,其中最高救助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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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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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实施了《关于落实市委“为民服务解难题”任务事项的工作方案》,经过摸排整改,宜昌城区1000户以下19个小区已明确社区代管;全市43处管理主体不明的争议区域,其中38处已由县级自身解决,2处跨县级行政区划的问题11月27日已经 刘洪福副市长专题会研究推进,另3处均不属跨县级行政区划的问题,属于各自辖区的社会管理问题,辖区内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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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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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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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部分养老福利机构消防设施不达标,整改资金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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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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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民政直属单位管理不规范,切实影响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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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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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城区养老福利机构消防隐患清零资金补助方案,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落实隐患整改补贴资金,提高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基础设施水平,降低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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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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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二级单位规范管理,督促所有直属单位逐个梳理排查风险点,健全细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惠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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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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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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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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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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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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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宜昌城区养老机构消防隐患清零资金补助方案》,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推动城区养老福利机构整改消防隐患。由各养老福利机构申报,第三方实地评估审计,区、市民政局逐级审核,17家养老福利机构总计补助265万元,目前资金已拨付到位,城区养老福利机构突出消防隐患得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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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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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开展风险排查。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专班,深入7个二级单位,分类逐项开展主体责任廉政风险、安全隐患风险、信访维稳风险排查,逐一研究防控措施。现排查梳理出139个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259条。
2.建立月评估制度。组织专班对直属单位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安全生产、财务管理、干部作风明查暗访,自7月启动以来,共发现、交办、整改问题56个。
3.落实“一岗双责”。建立班子成员调研督导机制,加强对局直单位规范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4.强化追责问责。就审计发现问题、信访问题等,局党组分别约谈市殡葬所、市二福利院主要负责人。对问题较多的市民休所班子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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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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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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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流浪乞讨人员和流动困难群众不能及时回归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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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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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殡葬管理所公益性体现不够,治丧群众获得感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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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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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让爱回家”活动,强化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加大街面巡查救助频度,持续强化“互联网”寻亲服务,及时帮助走失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对主动求助的流动困难群众,及时开展生活救助,帮助购买返乡车票,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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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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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殡葬惠民活动,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和在民政部门享受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对家庭困难群众,完善相关报批手续后,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坚持公益定位,重新从严核算成本,严格限定丧葬用品价格;为丧户免费提供能满足基本需求的骨灰坛、骨灰盒等丧葬用品;取消高标准丧葬用品和服务推介,取消高标准的鲜花套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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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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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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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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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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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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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救助站在城区人员较密集区域与社区联合,建立了12个临时救助点,在第一时间进行先期救助,发放基本救助物资。截至11月底,依法依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79人30539人天次,全市救助机构共安置滞留对象17人(其中市救助站安置10人),为604人购买返乡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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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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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重新核算骨灰盒成本。在为丧户免费提供能满足基本需求的骨灰坛、骨灰盒等丧葬用品的基础上,将骨灰盒的定价下调10%,保障一般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二是取消高消费项目。取消2万元以上高标准的鲜花套餐服务;停止销售进销差价过高的丧葬用品。三是全面落实殡葬惠民政策。继续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三无”人员、优抚对象等群体继续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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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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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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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抓的不牢,没有将“两新”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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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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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福利院一区二区服务楼初建时未安装电梯,入住老人上下楼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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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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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组织党的组织体系,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将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经费编入2020年度财政预算,并纳入市民政局常年性运转项目,建立工作经费长效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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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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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调研、勘探设计、可行性研究,对一区二区服务楼室外加装电梯,从根本上解决该区入住老人上下楼梯不方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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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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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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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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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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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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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局党组批复成立宜昌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负责市民政局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无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落实了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完成了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员情况的调查摸底,举办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会。目前,完成对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选派工作,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建立2个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以典型引路,全面带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健康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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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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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到入住老人诉求后,市社会福利院领导班子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的硬招,决定对该区域进行室外加装电梯,并向市民政局报告批准按规定实施,目前电梯施工已基本完成,为确保运行安全,正在做调试,12月底全面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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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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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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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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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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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流程繁杂、时效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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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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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2.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化发放,资金直达个人账户。
3.加强动态管理,对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户籍迁移、死亡、低保取消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4.加强监督检查,对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建立台账,定期公示。组织定期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绩效评估。
5.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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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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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实现全覆盖。
2.提高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时效。
3.优化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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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
时间安排 |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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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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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落实民政牵头、残联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动态管理“零报告”制度;定期开展数据比对,确保对象精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两项补贴到个人账户;对暗访时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交办县市区,实行销号管理。 |
落实情况 |
各地提请县级人民政府同意,探索开展低保委托乡镇审批试点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全面实现低保委托乡镇审批试点全覆盖,简化优化了审核审批程序,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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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华明 |
问题内容 |
城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缺乏专业护理服务。 |
问题内容 |
城区养老机构和老年人家庭老人发生意外风险高,自主抵御意外风险能力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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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
对城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实施政府兜底购买社会服务,低保家庭每人每月补贴300元,困难家庭每人每月补贴200元,用于购买专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上门提供专业护理服务。 |
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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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城区养老机构老年人购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为城区60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高养老机构和老人家庭抗意外风险能力,减少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起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在全社会营造更好的助老爱老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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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
时间安排 |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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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
1.建立制度。印发《宜昌城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实施方案》,对城区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家庭高龄、失能老年人分别按照300元/月、200元/月的标准发放补贴。 |
落实情况 |
1.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城区19.94万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最高保额达到95万元,支出保费241.6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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