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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宜昌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宜办发〔2015〕37号)规定,宜昌市群众文化学会依法变更。
变更事项:业务主管单位
变更前:宜昌市文化局
变更后:宜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变更登记时间:2016-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