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范围内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的通告》意见的公告
市民朋友:
为净化、美化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城区范围内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开展祭祀活动。现将《通告》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月24日前反馈到宜昌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科。
(联系人:田太忠,电话:6381296,电子邮箱: 516690283 @qq.com。)
宜昌市民政局
2016年1月20日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范围内
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祭祀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净化、美化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城区范围内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祭祀(以下简称“禁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6年X月X日起,禁止在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及夷陵区所辖小溪塔街办、夷陵经济开发区、东城试验区的全部区域内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祭祀。
二、本通告所称不易降解祭祀用品,是指以不易降解的塑料、布料、纸张、锡箔纸等材质制成的祭祀用品。
三、倡导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故人,更加注重精神传承。
四、各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通告的组织实施。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禁用”相关工作。党员干部应带头执行“禁用”规定,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五、对违反本通告、阻碍执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加以劝阻或予以举报。举报电话:
夷陵区人民政府7839705
西陵区人民政府6918321
伍家岗区人民政府6356281
点军区人民政府6672232
猇亭区人民政府6512122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6331320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