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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0-12-28 09:44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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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鄂政办电[2010]224号)精神,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1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1月3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2日(农历除夕)至2月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星期日)至4月5日(星期二)放假,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4日(星期六)至6月6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星期六)至9月12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星期六)至10月7日(星期五)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应于节前7天将节假日期间值班安排分别报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