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民政局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及财务管理
日期:2023-09-05 11:33来源:当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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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夏世国)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公墓收费及财务管理,减轻农村群众丧葬负担,深入推进殡葬改革,近日,当阳市民政局联合当阳市市场监管局、当阳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及财务管理的通知》,从2023年9月1日正式执行。
文件要求明确农村公益性管理主体及安葬对象,指出管理主体为各镇(街道)村级自治组织。安葬对象为本村及参与联建村(社区)村(居)民。规范收费及财务管理,规定单双墓穴收费价格均不得高于当阳市城乡公益性公墓标准墓穴收费标准,分别为2600元及2900元。墓穴收不得列为经营收入,不得以好地段、好号码等理由超标准收费,不得坐支,禁止以任何形式承包给集体或个人经营不得引资入股和作为村级产业等。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当阳市民政局每年开展年度检查,将农村公益性公墓财务管理纳入镇(街道)民政工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当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镇(街道)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辖区内民政办、市场监管所、经管站对公墓收费、财务核算在内的规范管理情况开展检查,一年至少一次。(当阳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