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民政局落实2022年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工作

日期:2022-04-25 14:30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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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刘静)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27号)要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于4月1日起对全区社会救助标准进行调整。此次调整涉及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共计3069人。

  目前,伍家岗区城市低保标准调整至730元/人/月,比过去增加2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调整至580元/人/月,比过去增加40元/人/月;城市特困标准,调整至1460元/人/月,比过去增加40元/人/月;农村特困标准,调整至1160元/人/月,比过去增加80元/人/月;4月1日起,临时救助限额由 8520元人/年提高至8760元/人/年,多方面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伍家岗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