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民政:着力提高民工伤残对象补助标准

日期:2022-03-25 15:41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长阳县民政局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何理花)上世纪七十年代,由农民组成建设队伍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踊跃参与长阳县交通水利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在工程建设中,部分农民工因公致残,按照有关要求被认定为民工伤残对象。截至目前,全县仍有伤残民工291人,其中最大的94岁,平均年龄72岁。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长足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物价上涨较快。为切实解决民工伤残对象生活困难,长阳县民政局积极对上争取,将全县民工伤残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平均每人每月提标130元,调整后的标准为:四等伤残每人每月290元,三等伤残每人每月330元,二等伤残每人每月370元,一等伤残每人每月410元。

  下一步长阳县民政局将持续关心关爱全县特殊困难群体,强化兜底保障措施,细化困难帮扶服务,紧紧围绕“四服务,解难题”活动,坚守“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初心使命,奋力谱写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