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四导"高位推进开创秭归绿色生态殡葬新局面

日期:2022-03-18 13:54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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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史思梦)2020年5月以来,秭归县以“遏制增量、消化存量、改革土葬、推行火葬”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殡葬综合改革三年行动,土葬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县城所在地茅坪镇全域划定为火葬区,从2022年3月16日起,茅坪镇全域实行火葬,开创了秭归文明绿色生态殡葬事业新局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县委副书记为指挥长的殡改指挥部,抽调1名县级领导和6名干部组成县殡葬改革工作专班,专职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各乡镇、村(居)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构建了县乡村三级殡葬改革工作网络。二是强力推动。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每月政府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召开殡葬改革动员会、现场推进会、县级领导联席会、督办会、推行火葬动员会高位推进。加大考核力度,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两办”督查室重点督查项目,强化督查考核。三是严明纪律。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纪律的通知》,将党员干部执行殡葬纪律情况纳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行火葬前,再次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火葬规定严守殡葬改革纪律的通知》,将火葬纳入本年度专项巡察计划,启动问责机制,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二、强化禁堵疏导,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一是整治市场控源头。以“双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和超标准墓碑)为目标,对殡葬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建立了祭祀用品市场监管的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不易降解祭祀用品生产销售检查,做到一月一巡查,主要时间节点,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做好春节、清明节前的检查,严防不易降解祭祀用品生产、销售转入地下交易。强化对墓碑生产商的日常监管,对符合条件的墓碑生产商按程序验收发证,对无证经营或违规生产超标准墓碑的经营行为及时严厉查处,确保全县墓碑市场无超标准墓碑。二是疏堵结合治根本。积极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全县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52处,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移民等项目资金,不大挖大填,不砍树木,按照“依山就势、曲径通幽、林下深埋、生态环保”的思路,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占地小、碑卧倒、硬化少、绿化好”的目标,现已成农村公益性公墓12处。三是“两个一律”清存量。强力开展“两墓整治”,实行“两个一律”:“活人墓”一律拆除并复垦复绿,全县活人墓已全部拆除,“三沿五区”及重点村的豪华墓、散葬坟墓采取“降低一批、遮挡一批、改造一批、迁走一批”的办法完成整改。杨林桥镇对堂鼓观风景区周边的43座豪华墓、散坟按照“平坟头、改卧碑、植草皮、栽绿植”的方式,结合堂鼓观景区开发,将“墓区变景区”,对集镇周边62座豪华墓、散坟按照“平坟头、改卧碑、栽果树”的思路,将“墓园变果园”,水田坝乡结合环叱溪湖旅游开发,对周边49座豪华墓、85座散葬坟墓进行了集中改造,采用平坟头、改建卧碑、种植柑橘树,将“墓园”变“果园”。归州镇结合老屈原祠旅游开发,对周边的58座豪华墓进行了集中改造,采用平坟头、改建卧碑、种植绿植,将“墓园”变“游园”。四是“三个一律”控增量。为遏制豪华墓及乱埋乱葬的增量,在全县严格执行新亡人员报备制度,按照“三个一律”严控增量。凡死亡人员一律由家属向村(居)委会报告,一律由村(居)委会指定安葬地点,一律深埋不留坟头,立标准墓碑,推广卧碑,倡导不立碑。

  三、强化政府主导,积极稳妥推行火葬。在改革土葬的同时,秭归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行火葬。一是创造条件划定火葬区。开展火葬区划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逐级申报、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将县城所地的茅坪镇全域划定为火葬区,定于2022年3月16日零时在茅坪镇全域实施火葬。二是多方筹资兴建火葬设施。投资2000多万元启动了县火葬设施建设项目,已建成火化车间、火葬墓区和吊唁厅改造,骨灰堂正在加快建设,填补了全县火葬基础设施空白。三是坚定不移推行火葬。为积极稳妥推行火葬,多次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组织有顾虑的群众参观周边火化车间操作现场,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推行火葬风险评估为低风险等级。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县委两办印发了《秭归县推行火葬工作方案》,县政府已印发了《在茅坪镇行政区域内实施火葬的通告》,并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县推行火葬动员视频会议,对推行火葬进行了全社会总动员,2022年3月16日零时起,茅坪镇全域实施火葬。四是惠民殡葬为群众减负。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及离退休人员外,新亡人员在两年过渡期内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对采取树葬、草坪葬、花葬等骨灰撒散不占地、不单独留标识、不使用骨灰盒处置骨灰的,由县财政按照每例1000元的标准给予逝者家属一次性奖补。按2000元/副的补助标准对茅坪镇内持有的成品棺木有序回收。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工作氛围。一是突出宣传教育。始终将政策宣传贯穿殡葬改革的全过程,把殡葬文化与社区文化、村镇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县通过秭归新闻、今日视点、云上秭归以及村村响广播持续宣传全县殡葬改革实时动态、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各乡镇村组、县直各部门采取会议、横幅、电子屏、村落夜话、流动宣传车、手机短信以及微信群等新媒体推送等多种方式,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改变丧葬观念,树立“厚养薄葬、文明殡葬”的新风尚。深埋不留坟头、立标准墓碑的要求被人们接受,对火葬的接受程度逐步提高。印发政府通告2000份、宣传折页8万份发放到村(社区),悬挂宣传火葬横幅470条,通过棺木回收登记敲门宣传火葬政策,扩大了火葬政策知晓率。二是突出示范引领。县人大常委会将殡葬改革纳入“代表行动”的重要内容,在推行绿色殡葬、推进移风易俗中先行一步,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积极参与殡葬改革,为我县殡葬综合改革注入了强大动力。全县党员干部积极响应殡葬改革,主动拆除“活人墓”、整改豪华墓,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开展“我是干部我先行、我是党员我示范、我是代表我带头、我是委员我承诺”的“四我”行动,以党风政风引领民风,形成全社会推行火葬的共识。三是加强殡葬从业人员教育。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合举办专题培训班,对所谓的“风水先生”“道士”等殡葬从业人员持续开展法治教育专题培训,宣讲殡葬改革政策,教育引导他们成为绿色文明殡葬的宣传者、倡导者、参与者。(秭归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