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民政局三举措推进高龄津贴规范化建设

日期:2013-02-21 10:10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1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周文莉)2012年7月,猇亭区开始实施高龄津贴政策,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该区民政局三管齐下,力促此工作迅速走上规范化道路。

  一是严格审批程序。高龄津贴发放办法规定凡是持有本地户籍,年满八十周岁的老人可享受高龄津贴,申报时必须出示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两证件信息相符方可申报。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对于去世的享受对象,及时填写《宜昌市高龄老人补贴终止报告书》,终止发放补贴,对于年满90或者100周岁的对象,填写《宜昌市高龄补贴变更报告书》,增加其享受金额。

  三是规范资料管理。村居,街办和区民政局三级分别对享受高龄津贴对象建立资料纸质档案,以便及时变更,方便动态管理。同时,建立了完善电子的档案,及时更新高龄津贴花名册,确保所有享受对象资料准确,真实。(猇亭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