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加大民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比重
本网讯(通讯员 周立刚 杨铧 韩锐)夷陵区委区政府2012年度在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中,提高了民政工作考核分值比重,占乡镇目标考核总分的4%。考核指标涉及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民政能力建设四个方面,通过对乡镇民政工作的考核,有效促进了基层民政事业的发展。
一是乡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民政工作的领导。乡镇党委政府都明确了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民政工作,协调民政事务。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民政工作专题办公会议,确定基层民政工作目标,研究解决基层民政工作的困难。部分乡镇政府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预算了民政事业费,小溪塔街道办事处每年财政预算救灾和社会救助资金50万元。
二是充实了基层民政队伍。乡镇民政办主任的调整在充分征求区民政局意见的基础上,选派为人正派、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副科级干部担任,民政办公室全部落实了两名以上公务员,同时为公益性岗位民政助理购买了五项保险,落实了工资待遇,提高了民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改善了办公条件。14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对民政办都安排了两间以上的办公用房,配备了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照相机等办公用品,民政办工作经费由财政纳入预算都在3万元以上,9个乡镇为民政办配备了工作用车。
2012年底区委目标考核组会同民政局对乡镇民政工作进行了综合考核,民政工作各项指标都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基层民政工作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夷陵区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