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万户困难群众享受电费补贴
本网讯(通讯员 李迎华 樊蕾 许海波)1月16日,当阳市草埠湖镇金山村农村低保对象李品志惊喜地发现,“一卡通”存折上多了一项标注为“电费补贴”的款项31.69元,这是该市民政、供电部门执行新用电优惠政策带来的实惠。2012年,和李品志一样享受电费补贴惠民政策的困难群众,当阳市已由城市低保覆盖到全市所有城乡低保、五保对象,补贴金额达56.6万元。
近年来,当阳市认真落实国家对困难群众的电费补贴政策,自2007年起,启动城市低保对象电费补贴发放。2012年下半年,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民政厅《关于落实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用电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又实现了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电费补贴发放工作的“全覆盖”。
根据文件要求,当阳市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千瓦时的免费用电基数,免费用电基数的电费按照扣除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后的电价标准计算,该市核定为每度0.52元。免费用电基数优惠电费实行先收后返的原则,供电部门按抄表电量全额收取电费,然后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户数及规定的每户每月优惠金额将电费返给民政部门,再由民政部门负责退还给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目前,当阳市4431户城市低保户全年补贴和8980户农村五保、低保户半年补贴资金已通过金融机构全部直达个人账户。(当阳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