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民政工作实现“四加强”目标
本网讯(通讯员 杨铧)2012年,夷陵区民政局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全力开展“阳光民政,公信慈善,幸福夷陵”民生保障主题实践活动,立足社会组织发展、优抚安置、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区划地名,社会管理服务实现了四个加强。
社会组织发展管理得到加强。扎实开展了第二轮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全区登记注册的229家社会组织接受评估,通过评估检查,达到了全面摸清现状、发掘先进典型、发现存在问题、促进沟通交流、收集意见建议的目的,强化了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
优抚安置工作得到加强。开展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项目申报及核查工作。为全区2733名享受抚恤补助对象发放抚恤补助843.37万元,为1197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43万元。安排资金20万元,解决120名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对符合条件的1088名优抚对象发放门诊医疗补助30.25万元;为206名优抚对象发放住院医疗补助22.65万元。出台了《夷陵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工作实施方案》(夷政办发〔2012〕13号)。2011年冬季,共接收退役士兵219人,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7人。今年对47名退役士兵进行了培训,对7名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提请区委区政府讨论研究,落实工作单位。对其他212名的安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是组织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前培训。全区共有91人报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15人通过了考试,全区专业社会工作师达到了25人。二是开展社工人才专题调研活动。完成十篇调研文章,其中5篇调研文章被上级采用。申报省民政厅两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并制作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专题片——《助人自助,共创和谐》,该片荣获省委组织部优秀奖并在全省民政系统推介。
区划地名工作得到加强。共清理登记小溪塔城区大道、路、街、巷共计120条,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18条,重新规范命名的道路12条;举行夷陵区地名命名论证会,对新建12条道路进行规范命名。省民政厅于今年8月正式批准黄花乡撤乡改镇。(夷陵区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