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城乡医疗救助为困难群众“点亮”希望之灯
本网讯(通讯员 李迎华 李红琼)近日,当阳市草埠湖镇楚城村城市三无对象章士香因患病住院治疗,出院一结算,总共花去住院费12842.15元,其中医保报销6630.96元,让她感到惊讶的是,这次与以往不同,医保报销余下的6211.19元全部由民政部门全额“兜底”救助,她没有花一分钱住院费。
2012年,当阳市在继续实施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参合、住院门诊按比例救助、“两节”慰问大病患者的基础上,继续修订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让困难群众在病魔面前不再畏惧、迷茫,重拾生活信心,点亮生活希望。
调整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住院救助标准,住院个人自付费用实行全额救助,年救助封顶线由6000元提高至10000元,年度二次救助最高20000元。提高农村五保对象定额门诊救助标准。农村五保对象定额门诊救助标准由300元提高到500元。分散供养对象通过“一卡通”直达个人帐户,集中供养对象直接拨付到所在供养机构集中掌握使用。将患重特大慢性疾病的救助对象由住院部结算的门诊费用纳入住院医疗比例救助范围。
建立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管控救治部门联动机制。由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公安、残联联手,共同负责对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管控救治。
2012年,当阳市共定点救治重度贫困精神病患者72人次,总救治费用35.7万元,其中民政部门承担17.4万元,新农合、医保报销费用16.8万元,残联承担后续门诊药物费用1.5万元,在宜昌市率先破解了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管控救治这一社会难题。
资助2万余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参保参合。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优抚对象14324人“参合”,85.94万元;资助城市低保、优抚对象8910人参加医疗保险,14.75万元。
慢性病门诊和五保门诊救助惠及1806人。慢性病门诊救助400人20万元,五保户门诊救助1406人70.3万元。
住院医疗救助让2662人次受益。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多种救助形式,救助住院对象2662人次240.56万元;优化程序,便捷为民,2327人次享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共救助127.34万元。(当阳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