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六项措施打造群众满意服务窗口

日期:2013-01-10 09:05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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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袁锋)为了给人民群众提供更规范化、人性化的服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以转变作风为着力点,加强“六项措施”建设,创新婚姻登记规范化服务,全力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打造群众满意服务窗口。

  一是落实岗位责任。对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全面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婚姻登记工作实行流程作业,明确工作标准,规范办事程序,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落实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制定《考勤制度》、《证件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婚姻登记监督制度》等多项制度,完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监督等服务标准体系,并将工作制度化与考核亮化相结合,有效规范了婚姻登记的服务流程,切实提高了窗口的服务质量。

  三是落实服务方式。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承诺制、岗位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确保婚姻登记工作人员言有信、举有德、行有规,办有果。登记管理人员在服务态度上实行微笑服务,无论是对于结婚的还是离婚的,无论是对于年轻的还是年长的,登记员一律笑脸相迎,热情服务。

  四是落实服务公开制度。窗口统一制作了包含个人岗位职责、姓名、照片、职务的工牌,办证大厅还设有服务公开栏,把服务流程、所需材料和监督电话一并进行公开,做到了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实现了群众的有效监督。

  五是落实监督机制。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婚姻登记在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和工作目标上均向社会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了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六是落实婚姻文化建设。通过悬挂标语、箴言、宣传图等方式,提升婚姻登记场所的文化内涵,营造婚姻文化氛围,培养当事人成熟理性的婚姻观念,增强营造和谐婚姻家庭的能力。

  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坚持以“为民、利民、便民”为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婚姻登记工作的管理水平,着力打造一流的群众满意服务窗口。2012年,共完成结婚登记1505对,离婚登记305对,补办证件640件,证明744份,合格率达到100%。受到了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婚姻登记窗口连续七年被县行政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兴山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