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民政局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的管理

日期:2013-01-08 08:20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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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艾劲松)为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政策的严肃性,强化城乡低保资金的管理,猇亭区民政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认真落实政策,严格执行保障低保制度制度。该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要求,规范城乡低保资金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准确核定保障对象,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错保、不漏保,强化群众参与度,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低保制度的实施效果。

  坚持专款专用,切实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城乡低保资金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现象发生,确保城乡低保资金每月20号前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提高低保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部门和各级民政部门实行信息共享,确保低保信息系统数据与财政编制网、金融机构发放数据一致。并建立低保资金发放台账、定期做好财政、民政、金融机构对账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每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对城乡低保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资金管理、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督导。各村居还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防止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提高各项民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同时专门制定了《猇亭区民政局行政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重视不够、管理不力、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负责人以及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猇亭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