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乡镇民政机构人员设置全面落实到位
日期:2010-04-12 10:23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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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省编委《关于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鄂编发[2010]2号)文件精神和省市民政部门的要求,兴山县采取措施,全面落实乡镇民政机构人员设置。兴山县共8个乡镇,现有乡镇民政助理15人。其中配3人的有两个乡镇,配2人的有3个乡镇、配1人的有3个乡镇。首先是从乡镇公务员中选调一人到乡镇民政办工作,仍然有缺口的,再从乡镇行政服务中心选调一名工作能力强、干事认真负责的人充实到乡镇民政办,切实保证每个乡镇民政办有3名工作人员。
各乡镇民政办牌子已经全部挂出,抽调的工作人员将于4月底前全部到位。(程忠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