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阳光民政 着力服务民生
近年来,宜都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以实施“阳光民政工程”为抓手,全力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民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而构建起为民、利民、便民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和监督体系。
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
局党委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工作重点,定期研究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五五”普法范畴,纳入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政系统政务公开的意见》以及《宜都市政务信息公开办法》。二是成立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负责组织和领导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民政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制定《宜都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工作目标,规范了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了监督保障措施。四是成立民政局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由局纪委书记任组长,负责跟踪监督民政政务公开工作。五是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修订了《党委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督查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政务公开预审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38项制度,使机关各项工作运行透明、有章可循。
规范公开形式,全面公开政务
围绕提供便民服务,打造方便有效的阳光民政,加强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民政子网站建设。民政子网站开辟了民政动态、信息公开、法规公文、发展规划、爱心通道、机关党建、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栏目,录入信息874条,公开了全部政务信息。二是加强“一网一栏一屏一图一卡”建设。即通过“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按月或按季度公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分散供养孤儿救助、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等民政专项经费使用情况;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务,在机关门厅设置了四块政务公开栏,公开机关内设机构办公位置、领导班子成员照片及分工,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救灾救济、城市低保、优待抚恤、退伍安置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机关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评先考核、人才选拔、经费收支、基建工程预结算、公务接待、车辆费用支出等事项;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开了民政工作动态和27项民政工作办事程序;印制民政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公开行政审批运行过程,将10项民政行政审批流程图摆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分中心、乡镇和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供全市人民群众随时领取;编印便民办事服务指南,对每一项民政服务事项按承办机构、政策法律依据、受理条件、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制成卡片,置于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分中心供公众索取。三是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分中心建设。建立民政服务大厅,大厅使用面积达300平方米。将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低保、医疗救助、优抚安置、收养登记、三无供养、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涉老政策咨询、婚姻登记、婚姻健康咨询等12项服务集中到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2009年服务大厅受理群众办件8215件,办结率100%。四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分中心设立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查寻点,为社会各界人士查寻民政事项提供了方便。五是打造媒体公开平台。与宜都市电视台联合制作播发了城乡社会救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与社会事务管理、双拥与优抚安置、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五期专题节目。在宜都市电台开辟“民政为民”专题节目,设置“民政要闻、工作动态、政策解答、为民解忧、听众热线”等栏目,每周播出一期,为接受群众监督,树立民政部门形象开辟了一条有效途径。
落实公开制度,完善监督措施
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在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中,注重三个结合,即推行政务公开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与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促进了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一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目录》,公开全部政务。对于机构职责、执法依据、工作程序、人员编制实行长期公开。对于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办事结果实行了定期公开。按季度公开救灾款、低保资金、抚恤事业费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公务接待、车辆费用、设备购置、机关经费收支情况。对于工程建设、大宗物品购置等,事前在会议上公开,事中实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较好地接受了社会和局内干部职工监督。二是依据《市民政局政务公开预审制度》、《市民政局政务公开评议制度》,规范了政务公开审查监督程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政务公开目录确定公开内容,业务科室定期提供详实数据,由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整理,再由局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审查或分管局长审核,局长批准后进行公开,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不掉项。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健全和完善民政工作监督机制,确保民政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效运行,在全市城乡社区聘请了160名民政工作义务监督员。义务监督员负责对所在村(社区)民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管,收集群众意见向民政局反馈。四是向全市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坚持8小时接受咨询和答复群众意见和建议。五是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对限时公开的事项坚持按时公开,并由局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有效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健康快速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 (宜都市民政局:何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