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全面启动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工作
近日,秭归县正式成立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工作方案,将于近期对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专项清理活动。通过清查整顿,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管理工作,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切实维护和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此次专项清理行动的重点内容在四个方面:一是各乡镇执行社会救助政策的情况。是否存在地方自行扩大救助范围和乱开政策口子的情况;是否存在单位和个人违规干涉社会救助工作的情况;是否存在社会救助政策与行政管理工作挂钩的现象。二是救助对象审核审批情况。是否依据现行社会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及时取消已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特别是严格清查纠正“人情保,关系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程序,特别是乡(镇)入户调查,村(居)民主评议和救助对象在乡(镇)城乡低保固定公示栏、村务公开栏公示的情况。三是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落实地方配套救助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有迟拨、截留、挤占、挪用和冒领现象。救助资金是否严格遵循“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银行代发到人”的发放程序。四是经办能力建设情况。是否按照省政府鄂政发[2007]41号文件要求,落实乡(镇)农村低保专职工作人员的情况,以及是否按省政府规定要求落实救助专项资金及工作经费的情况。
此次专项清理活动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检查督办、总结整改四个阶段,从3月开始到6月底结束,要求参与本次专项清理监察行动的工作人员在入户核查中均要进村入户,逐户逐人逐项清理,做到有调查笔录,有评议记录,有清理公示,有规范档案,有清查总结,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对专项清理监察行动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纠正,对违规违纪人员,要严肃处理。(秭归县民政局 雷天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