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建立起“四位一体”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

日期:2010-02-05 10:16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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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的实际问题,枝江市召开有市民政、财政、劳动、卫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全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对《枝江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进行了审定。目前,《枝江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已于2010年元月1日起正式实行,凡具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享受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退役人员可根据细则享受医疗保障,标志着全市已建立起“资助参保参合、门诊医疗补助、住院医疗补助、特别医疗补助”四位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了医保报销方式的“一站式”结算。(枝江市民政局 胡光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