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大幅提高医疗救助标准高额贫困患者最高救助额可达1万元

日期:2010-01-14 10:19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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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月13日上午,当阳市玉阳办事处庆丰岗村六组村民、农村低保对象杨春兰从民政局财务室领取了10000元救助金。当月,共有5人成为新医疗救助办法实施后二次救助政策的享受者。

  杨春兰现年41岁,多年前就确诊为脑膜瘤,2009年底入住山东淄博万杰肿瘤医院接受手术治疗,花去治疗费16万余元,出院后新“农合”补偿资金3.1万元,个人自付近13万元,家庭因高额治疗费陷入极度贫困。

  经患者个人申请,村、镇初审,当阳市民政局根据新《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中“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患重大疾病多次住院治疗,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超过3万元的,进入二次救助程序,救助上限可达每人每年1万元”的政策规定,给予杨春兰二次救助10000元。(当阳市民政局 李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