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乡镇命名表彰率达100%
12月22日,远安县7个乡镇全部被宜昌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命名为示范乡镇,命名表彰率达到100%。
近年来,远安县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进了干部与群众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有效地杜绝了乱收费、乱支出等不良现象,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连续两届被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表彰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一、坚持县委县政府亲自抓。县委县政府每年组织召开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命名表彰一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村,远安县所有乡镇和村委会都已经达到示范镇、村标准。
二、坚持每年开展主题活动。每年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主题村民自治活动月,在电视台和网站开辟“全县村务公开巡礼”专栏宣传村民自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全县广大农民群众依法办事,正确履行民主权利的水平;同时通过活动促进了全县村“两委”班子根据村内实际和征求的意见为村民办实事,村民参与公益设施管护义务劳动。
三、坚持严格分散与集中考核。规范了以集中检查、不定期抽查和创建村务公开示范镇、村等方式为主要内容的考评督查机制,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等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了镇、村责任,推动了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远安县民政局 孙龙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