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将城乡低保对象火化费纳入临时救济范围
日期:2009-11-27 10:15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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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当阳市民政局出台规定,将城乡低保户和“三无”人员火化费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此举将有效缓解低保对象去世后治丧带来的经济压力。
按照规定,对城镇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及农村一类低保对象的火化费370元给予全额救助,对其他低保对象按照基本火化费标准370元的50%予以救助。办理程序为,先由丧主提供社会救助证及有效证明,市殡葬管理所代为受理、审核,市民政局审批,救助经费由民政局与殡管所每半年据实结算。(当阳市民政局 李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