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六措并举启动烈属“关爱工程”

日期:2009-11-24 09:13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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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更加关心和照顾困难烈属生产生活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远安县民政局在全县开展了烈属家庭走访调查活动,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帮扶措施,六措并举启动烈属关爱工程。

     一是全面落实优先将生活困难烈属纳入城乡低保。对于烈士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家庭,扣除烈属抚恤金后,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元、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040元的烈属家庭直接纳入城乡低保。对于烈属第三代子女,同等条件下也优先纳入城乡低保、优先救济救助。

     二是实行烈属生活困难专项临时救助。对于因突发性等原因致使当年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烈属,视情每年给予500——1000元临时救助,由乡镇民政办核准申报,县民政局审定。

     三是优先解决烈属医疗困难。《远安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已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烈属给予医疗优惠减免、医疗补助和医疗救助;对于治病困难的烈属,从今年起分批选送到宜昌市优抚医院疗养治病,3年内完成;同时会同县卫生部门开展为烈士后代送医送药活动。

     四是开展“烈属安居工程援建”活动。对于住房属危房的烈属,由民政局牵头负责,会同乡镇民政办和村组干部研究解决措施,通过新建、维修或购房搬迁等措施消除危房,确保居住安全,由镇(乡)、村组织实施,于2010年12月前完成。烈属安居工程援建按每户15000元预算。对于居住土木结构住房,愿意新建或购买砖木(混)结构住房,改善居住条件的烈属或烈士第三代子女家庭,由民政部门或扶贫办予以扶助,在2011年12月前完成,每户按6000元予以补助。

     五是认真落实孤老烈属五保政策。对于孤老烈属愿意入住县光荣院的,接入县光荣院集中供养;不愿意集中供养的,落实分散供养五保待遇。

     六是开展经常性的走访慰问活动。结合“千人送温暖、万人帮贫困”活动和“八一”、春节慰问活动,对烈属和烈士后代开展经常性的走访慰问。拟于元旦前,组织一次专项慰问,开展“四送”活动,即送衣被、送医药、送证件、送资金到烈属家中。(远安县民政局杨世海 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