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向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证
日期:2009-11-11 17:45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1阅读量:
近日,陆城街办龙窝村在乡复员军人李秀芳老人手捧一本由民政部门发放的《优抚对象医疗证》来到宜都市民政局,老人从工作人员口中得到了相关的政策解答,激动的说:“政府想得真周全啊,让医院提前垫支,方便我们就医啊。”
近年来,宜都市把优抚对象“看病难“当作解决民生问题的大事来抓,于今年8月出台了《宜都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按照属地参保原则,《办法》制定了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还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以及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住院享受的医疗费用补助比例和补助限额及大病补助标准,并与新农合和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服务网络接轨,在全市21个卫生医疗机构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 结算网络,实行同步结算、优惠部分费用由医院代为垫付,后由医院与民政局统一结算的办法。由此结束了重点优抚对象看病从医院到民政局两头跑的局面,为重点优抚对象看病问题简化了程序。
据统计,从发证以来全市己有五名住院的重点优抚对象成功领取了医疗补贴。(宜都市民政局 袁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