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四措施确保社区规范运行
日期:2009-10-30 10:11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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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社区运转过程中出现的政府“越位”、居民委员会角色“错位”、社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兴山县出台四项措施,确保社区运转逐步规范。
一是县级领导联系社区。县委、县政府成立社区领导小组,每个社区有一名县级领导联系,帮助研究和解决社区的重大问题。
二是保障社区经费。建立财政预算、费随事转划拨、乡镇自筹相结合的社区经费保障制度,确保每年“拼盘”57万元以上的资金用于社区干部待遇、机关运转和社区集体经济发展。
三是明确社区工作重点。改变以往行政色彩明显的工作内容,以更加注重有效管理和服务社区居民为工作重点。
四是加强社区干部配备。选择群众公认的“好品性,有能力”的人担任主职干部,优化社区工作人员文化结构、年龄结构,加强青年后备干部的培养。
(兴山县民政局 李 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