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全面启动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日期:2009-10-28 09:43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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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当阳市启动了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一是明确了认定标准。当阳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330元以下,申请廉租住房的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二是明确了认定对象。除城市低保家庭直接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外,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阳市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其他城市居民家庭,当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或其他社会救助时,城市居民家庭可提出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三是明确了工作程序。对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每年4月、10月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核定申请月;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有效期为一年。四是明确了工作衔接。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按规定全部纳入城市低保范围;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适度惠及城市低收入家庭,并积极推动其他专项救助从低保家庭向其他城市低收入家庭延伸。(当阳市民政局 郭玲红 李迎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