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民政局“四办一乡”社会救助工作站全部完成

日期:2009-10-21 10:22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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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北省民政厅“鄂民政﹙2009﹚1号”文、宜昌市民政局“宜市民政﹙2009﹚78号”文精神要求,伍家岗区民政局在伍家岗、宝塔河、万寿桥、大公桥四个街道和伍家乡设立了5个社会救助工作站。

  在街道、乡设立社会救助工作,是为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力量,确保低保申请受理、初审权限上移,确保社会救助工作视范进行;社会救助工作站通过“以钱养事、服务购买”的方式落实人员经费,街道、乡负责落实办公场所,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办公费用;各站配备2至3名社会救助工作专职人员,负责辖区的社会救助工作;新招聘人员一御实行统一考试,持证上岗,建立工目标责任考核激励竞争机制。

  ﹙伍家岗区民政局﹚